|
| ——发债条件何时才会放开? |
一直以来,企业债市场发展就未能突破债市瓶颈,发改委《公司债券管理条例》修改了4年且至今没有出台的时间表。原因是这一条例的修改,将直接导致中国公司债发行由“审批制”改为“核准制”。“发债难”长期阻碍着企业债发行的规模与速度,2005年5月短期融资券另辟蹊径成为了上市公司解决资金流动性不足的“法宝”,更多企业走上发行短期融资券的道路。
但终究这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企业债,对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周小川主张“挤出效应”,即大企业通过发债来解决融资问题,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则可以通过银行贷款来解决。对于中小企业发行债券,周小川指出,中小企业债券通常属于高收益、高风险的债券,在实际操作中风险较高,容易出问题。周小川还表示,目前市场长期债利率偏低隐藏风险。他指出,长期债利率偏低不一定好,很多投资者在资金的使用方面可能会被误导,他们隐藏的风险可能会超过他们的预期。
如此一来,国有大型企业仍将是企业债企业债券市场的主力军,这似乎与我们之前所预期的部分有自主知识产权,拥有一定定价能力的中小企业、民营企业也将被纳入企业债券市场的设想有不小的出入。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