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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国证监会向各基金管理公司和基金托管银行发出《关于股权分置改革中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权证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说,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启动以来,部分上市公司推出了派送权证的方案。作为一种证券品种,权证有其自身的运行特点。对于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权证的问题,应当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开展,待积累一定经验以后,再根据市场情况作进一步规定。
《通知》解决了此前市场对基金投资权证的一系列疑问,并首次将金融衍生品纳入到基金的投资范围之内。业内人士认为,这份《通知》充分体现了开放性原则、谨慎性原则和试验性原则,对基金的投资模式乃至权证市场未来格局都将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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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资料
7月18日,沪深证券交易所分别发布施行“权证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对权证的定义、种类、发行、上市、履约担保、交易、行权以及违规处罚等作出详细规定。
权证,是指标的证券发行人或其以外的第三人发行的,约定持有人在规定期间内或特定到期日,有权按约定价格向发行人购买或出售标的证券,或以现金结算方式收取结算差价的有价证券。
沪深交易所人士指出,两所推出权证的主要目的是顺应市场对产品创新的需要。目前推出权证产品,对股权分置改革来说只是提供了一种工具,供上市公司选择。从试点公司的方案看,只有极少数公司在方案中使用了权证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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