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公司管理办法》(修订草案)中对有关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控股股东净资产以及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体系等事关期货市场长远发展的问题进行了明确。主要有以下五大新亮点:1. 经营范围拓宽 2.设置高门槛3. 规定独立董事制度4. 设专职首席风险官5. 金融期货业务有明确规定。
《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修订草案)中则规定:期货交易所可以采取会员制或者公司制的组织形式,可接受可流通的国债等有价证券充抵保证金。应当按照手续费收入的20%比例提取风险准备金,风险准备金应当单独核算,专户存储。文中规定,期货交易中对会员或者客户实行限仓制度和套期保值审批制度和大户持仓报告制度,交易实行当日无负债结算。另外,期货交易所可以对涉嫌违反交易规则的会员或者客户采取限制入金、限制出金、限制开仓、提高保证金标准、限期平仓、强行平仓等临时处置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