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
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支付3股股份。
非流通股股东承诺:
自非流通股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达到长力股份总数的1%时,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作出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江西汽车板簧有限公司特别承诺:其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所持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的承诺期期满后,三十六个月内当且仅当在公司股票价格不低于因公告被确定为进行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单位而停牌的停牌日前一交易日(即2005年6月17日)的收盘价3.39元时,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所持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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