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国商: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摘要)
1、对价安排
特发集团和泰天实业向流通A股股东安排1,932.78万股股票对价,即流通A股股东每10股流通A股获付3.5股对价股份。 2、对价安排的具体内容
(1)对价:送股
(2)方式:特发集团和泰天实业向流通A股安排对价,流通A股股东每10股A股获付3.5股。
(3)支付对象:实施方案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以后在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流通A股股东。
(4)安排股份总数:1,932.78万股。其中:特发集团安排对价股份1,269.64万股;泰天实业安排对价股份663.14万股(含泰天实业代和昌化工垫付的86.99万股对价股份)。
3、流通权的获得
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起,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原深国商非流通股股份即获得在A股市场的上市流通权。
4、承诺事项
(1)特发集团和泰天实业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2)除法定最低承诺外,泰天实业还做出如下特别承诺:
鉴于公司的三家非流通股股东中,目前和昌化工尚未明确表示其是否同意参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泰天实业同意,对于根据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规定, 需由和昌化工承担的对价安排,由泰天实业代为垫付。代为垫付后,和昌化工所持股份如上市流通,应当向泰天实业偿还代为垫付的款项,或者取得泰天实业的同意。
(3)特发集团和泰天实业承诺:“本承诺人保证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承诺的,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4)特发集团和泰天实业声明:“本承诺人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除非受让人同意并有能力承担承诺责任,本承诺人将不转让所持有的股份”…[详细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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