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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之五:
取消关联交易的比例限制,会否助长上市公司业绩造假的不良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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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方观点:
取消对关联交易的限制,从表面上看,容易使人产生《管理办法》弱化对IPO公司独立性要求的判断,但事实上监管部门对于关联交易从未禁止过,监管部门一直以来强调的是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管理办法》对发行人的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的独立性提出了严格要求。这样一来,可以大大降低投资者对于上市公司非独立性的顾虑。>>>>>参与辩论 |

反方观点: 多年来,国内上市公司中,非公允的关联交易一直占据着极大的比重。并成为中国资本市场发展现实进程中的一块“绊脚石”。因此,加强对关联交易的监管,对关联交易的比例加以限制,将会有效避免上市公司转移坏账等业绩造假行为,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参与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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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链接:
《管理办法》显示推动发行市场化改革思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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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之六:对于信息披露及中介机构的监管能否再上一个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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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方观点:
IPO将要实行的预披露制度,有利于A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正,这对于严格控制拟上市公司公开募集文件含有重大虚假内容、虚假上市,损害流通股东利益行业的发生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预先披露制度的实施,是我国发行制度市场化改革的方向,也体现了规范上市公司行为,保护投资利益的重要标志。>>>>>参与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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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方观点: 一直以来,对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和中介机构的约束力都明显不够,这才导致中小投资者处于信息不对称的弱势一方,如果加大监管和处罚力度,建立强硬的退市机制和市场准入制度,上市公司和中介机构就不敢再肆意的弄虚作假了。>>>>>参与辩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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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发行门槛提高中介责任加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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